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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丨2026年度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2026-01-1310

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国基建物资租赁

承包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

征集工作的通知

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
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围绕“十五五”时期行业发展目标,健全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团体标准体系,促进行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,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标委会”)决定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

申报重点

团体标准制修订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建筑业、建筑周转物资与装备租赁承包业、劳务服务业、脚手架模板搭拆及体系等相关行业发展需求,立足“产业链、供应链、服务链”协同发展导向,突出服务属性精准覆盖房屋建筑、水利电力、交通运输、能源、新型基础设施、乡村建设、城市基础设施、物流及产业园等全产业链领域,深度响应国家战略部署、行业发展导向、地方政策要求与企业实际需求,全面服务各相关领域建设提质增效。坚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,聚焦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空白,补齐标准短板,完善行业标准体系,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
2

申报要求

  1. 协会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,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符合团体标准编制要求,制定过程应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
  2. 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。凡申报立项的项目,经审定发布后,由协会统一管理。

  3. 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基础,有配套的技术、设备和人员条件。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起草人应当熟悉标准制修订程序和要求,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
  4. 对已承担团体标准项目,但还没有完成其承担标准编制任务的负责起草单位,原则上不得再继续申报。

  5. 申报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为1-2年内完成。标准制修订项目无财政经费支持,费用支出由申报单位和参编单位共同承担,参编单位由主编单位推荐,经标委会统筹协调确定。

3

申报材料及程序

  1. 提交申报材料。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如实填写《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将申请表和标准草案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,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到协会秘书处。

  2. 申报时间。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可由申报单位随时提出。

  3. 标准立项审查。标委会将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的标准立项申请适时组织开展审查工作,对标准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和立项工作。对拟正式立项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在协会官网进行立项公示。

4

联系方式

邮    箱:cfr_org@sina.com

联系人:

李   浩(15091204275)

张明杰(16601027121)

马晓溪(13720020037)
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东区B座6层。


附件: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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